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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记者被判19年!

    2017年部署的“秋风2017”专项行动,在全国各地严打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等“三假”行为。

    陕西成为假记者重灾区,一举查办的不仅数起假记者敲诈案,更有持证的真记者参与其中。

    9月22日,陕西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持证记者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裁定,对智库时代杂志社记者李浩、消费时报记者刘静静判处有期徒刑19年,二审维持原判。

    李浩1982年出生,刘静静1990年出生。一般在掌握企业相关信息后,两人以举报勒索为由让企业支付酒钱(是的,卖酒),企业害怕不买酒记者在媒体上胡乱炒作,大都花钱息事宁人。

    那这两位记者到底卖的什么酒?

    据多位受害人证实,“当时送来白酒外包装写着贵州茅台镇,飞天贵宾酒,酒精度52°,产地为贵州赖贵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每箱6瓶装。”

    李浩、刘静静二人向企业出售的价格约为每箱5000-700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查扣的部分酒进行了鉴定,经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怀仁分院检验报告证明,扣押送检的飞天贵宾酒(特酿级A30)酒精度、固形物、总酸、总酯、乙酸乙酯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经查明,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李浩、刘静静与李治元(另案处理)、马慧(另案处理)等人纠集在一起,利用或冒用新闻工作者身份,以涉案企业的负面消息相威胁,在府谷县、神木市等地多次敲诈勒索,强迫对方接受服务,对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经常向工矿企业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的恶势力团伙。
 
   (一)2017年1月份,被告人李浩、刘静静和李治元来到府谷县老高川镇王伟某经营的华泰恒顺洗煤厂,李浩出示记者证,拍了照片找王伟某弟弟王某某看环保评估手续和土地使用许可手续,然后从车上卸了七八箱酒,以举报为由索要二十几万酒钱。经过商量后,王伟某给刘静静账号转款5万元。2017年2月22日,李浩、刘静静又以曝光洗煤厂负面报道相威胁让再给他们打款,向王伟某敲诈勒索人民币2万元。

   (四)2016年年底一天下午,被告人刘静静、李浩来到大昌汗后五当沟村Z5-1治理区祁某某的办公室,出示了记者证并询问治理区环保、火工等情况。过了一个多月,刘静静打电话说让祁某某帮她处理20多箱白酒。祁某某给张某某打电话让他卸酒,卸下了23箱飞天贵宾酒。后刘静静告诉祁某某每箱6000元,总共13.8万元,祁某某询问酒钱为什么那么贵,刘静静说她给别处治理区处理酒也是这个价格。祁某某担心刘静静曝光治理区的环保问题造成更大损失,让会计吴文峰用手机银行给刘静静两次共转账人民币12.4万元。

   (五)2017年年底的一天,被告人李浩、刘静静和司机来到神木市孙家岔镇恒德集团,向该集团副总经理张荣某自称是记者,曾经曝光过府谷几家企业,强行以每箱5000元的价格出售白酒三箱。张荣某害怕李浩等人曝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无奈给李浩支付现金人民币1.5万元。

   (六)2018年1月28日下午,被告人刘静静、李浩来到府谷县郭家湾工业园区坤泰煤炭有限公司内,以该公司环保方面不合格要进行负面报道相要挟,强行向该公司负责人张某2以42400元的价格向其出售飞天贵宾白酒6箱。并给张某2提供了刘静静的银行账户。张某2迫于无奈,给刘静静转账22400元。白酒被张某2处理四箱,剩余两箱被公安机关提取。经鉴定,扣押的飞天贵宾酒(特酿级A30)酒精度、固形物、总酸、总酯、乙酸乙酯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十)2017年1月,被告人刘静静利用自己新闻记者的身份,强行向府谷县老高川恒益煤矿负责人杨玉某以每箱5000元的价格出售白酒2箱。杨玉某害怕得罪记者,记者乱报道影响煤矿效益,无奈向刘静静支付现金人民币1万元。

   (十二)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刘静静与一李姓男子到府谷县华秦煤矿4号治理区,自称是陕西日报记者,向治理区负责人郁某以每箱5000元的价格强行出售白酒7箱。郁某忌惮刘静静记者身份,害怕不买酒记者在媒体上胡乱炒作,对治理区造成影响,无奈通过刘志某向刘静静转款人民币3.5万元。

    (十三)2018年1月份,被告人刘静静利用新闻记者身份在府谷县华昌工贸洗煤厂内,以该厂环保方面不达标要曝光相要挟,强行向该厂出纳以每箱5800元的价格出售(外包装为飞天贵宾)白酒2箱。当日因负责人连某不在没有结算酒钱。2018年3月,被告人刘静静又来到该厂,称不结算酒钱就要曝光该洗煤厂手续不全,环保不达标等问题。无奈之下,该厂于2018年5月22日给刘静静提供的其母亲庄某芳账户打款人民币1万元。

   (十四)2018年2月初的一天,被告人刘静静来到府谷县大昌汗惠源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其新闻记者身份,强行以每箱5000元的价格向该公司负责人杜某出售飞天贵宾白酒2箱(经鉴定酒精度、固形物、总酸、总酯、乙酸乙酯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杜某迫于无奈,让公司后勤董某给刘静静提供的账户打款人民币1万元。

......等等共二十起新闻敲诈勒索。

强迫交易罪:

    2018年1月15日,被告人刘静静以消费时报记者身份给府谷县昊天集团新阳矿业有限公司打电话,称该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要报道负面新闻相威胁进行敲诈,要求该公司完成个人版面任务。因该公司并未发生安全事故,负责人白永某拒绝了刘静静。被告人刘静静不停向相关部门举报,严重影响相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并不停给白永某打电话让其完成版面任务。白永某迫于无奈,让刘静静提供对公账户及开具发票。后被告人刘静静给其提供了消费时报对公账户。白永某让其财务总监史军飞给刘静静提供的对公账户打款人民币6万元。



 
    经统计,被告人李浩参与敲诈勒索作案八起,敲诈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42.64万元;非法经营一次,涉案数额为人民币17.98万元;参与诈骗作案一次,涉案数额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刘静静参与敲诈勒索作案16次,敲诈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59.88万元;参与诈骗一次,涉案数额人民币20万元;强迫交易一次,涉案金额人民币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智库时代杂志社记者李浩,曾于2002年7月26日因犯抢劫罪被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后于2008年5月30日减刑释放。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浩、刘静静利用新闻记者身份,以损害被害单位的名誉,准备曝光被害人或被害单位不利情况相要挟,多次敲诈被害人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李浩、刘静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李浩以获利为目的,提供有偿信息删除服务,扰乱信息网络的传播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被告人刘静静以胁迫手段,强迫对方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二被告人一人犯数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法院一审判决书,对被告人李浩、刘静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二人上诉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来源:法眼看市